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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丨2021年1月起恢复企业用水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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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企业用户:

根据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转发<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价格期限的通知>的通知》精神,我公司对供水范围内的企业用户用水价格下调10%的疫期水价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。2021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用水量将恢复正常水价,期间如有新的规定,将遵照执行。

如有疑问,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570-3860110。

特此告知!


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

2021年1月5日